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77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30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司法拍卖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43,344,213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竞买人为凌燕虹。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服务平台查询获悉,上述司法拍卖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的43,344,213股限售流通股份已完成过户,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316,310,464股下降至272,966,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0.99%下降至9.49%,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中恒汇志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统计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说明
1、上述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上述对中恒汇志进行司法拍卖执行的股份为限售流通股,根据中恒汇志及其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关联方的承诺情况,中恒汇志尚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的情况,上述股份完成过户后仍为限售流通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股票解禁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6号)第十六条等规定,如后续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包括司法拍卖过户的情形),相关受让方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