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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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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

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10:30-16:3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耿超先生

联系电话:0991-5873797

电子邮箱:dxjy603032@163.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证券投资部

邮编:830000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注意事项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1月25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岭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同意于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4:30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7,28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德新交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9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2年9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2023年4月2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

10、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3月8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11、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年3月2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

12、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年4月23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

13、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8月30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

14、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2月5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

15、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以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21日予以回购注销。

1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年6月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退休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拟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8.07元/股,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2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出现《激励计划》中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款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或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该名激励对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拟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8.07元/股,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未满足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拟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8.0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7,2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增发新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为:P=P0÷(1+n)=11.3÷(1+0.4)=8.07元/股(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值)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9,280股限制性股票以8.07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以8.07元/股的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287,28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87,280股。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监事会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信息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9,280股限制性股票以8.07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以8.07元/股的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1月25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胜洲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公司实际,公司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注1:原《总经理日常工作规范指引》更名为《总经理工作细则》

因本次相关规则修订均为全文修订,因此不再逐条对比。上述制度中,1至8项制度的修订以及新制定的第26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7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制定、修订的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