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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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中农投大厦 802 单元
2、申报期间:2025年12月3日起45天内(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谦、陈娟
4、电话:021-50309255
5、电子邮箱: lnhc600212@gresgying.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67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
至202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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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2日召开的十一届三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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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差旅费自理。
(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
(4)邮政编码:200123
(5)电话:021-50309255 邮箱:chen66511@126.com
(6)联系人:陈娟、王馨檬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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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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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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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68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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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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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5年11月3日,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2025年10月9日,公司与陕西咸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业务提供2,7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2025年11月24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不超过120,000万元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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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陕经开二最高保字(2025)第093001号)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保证人(乙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12,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
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2、公司与陕西咸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92717208号)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陕西咸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2,7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送达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相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3、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930121251124792号)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保证人(乙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4,8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43%,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69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子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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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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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拟为关联参股公司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慧充”)提供560万元的保证担保。
西安子公司持有金江慧充10%的股权,金江慧充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5,600万元,西安子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对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为560万元。金江慧充其他股东也将按照持股比例相应提供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5 年 12月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西安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是合理的,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第三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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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西安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10%为其参股公司金江慧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5,6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为560万元。目前西安子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西安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事项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具体情况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西安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金江慧充作为国有控股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楚雄州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西安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该项目顺利开展。西安子公司已向金江慧充委派1名董事和1名高管,参与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本次西安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西安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是合理的,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第三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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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70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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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公司十一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
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2024年12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并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3、截至2025年12月2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1.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8.96元/股,最低价6.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19.3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5、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2月5日,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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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 2024 年12月5日数据,“回购完成后”股份数为截至 2025年12月2日数据。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8,719,4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上述用途。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