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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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5-07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柯善良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新增借款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关于2025年度新增借款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及议案3《关于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766,789,264股,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丽娅、李柯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