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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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

202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38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增资并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增加注册资本9000万元,用于创新中心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郑东自然资交易告字〔2026〕2号)所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并推进后续创新研发基地建设。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6-27)。

2026年4月23日,创新中心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成交确认书,确认创新中心竞得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6-32)。

二、进展情况

近日,创新中心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

1、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40年,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期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柒仟柒佰捌拾万元整(小写77800000.00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捌仟零伍拾叁元陆角贰分(小写8053.6218元)。

4、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付款时间为2026年6月7日24时之前;

5、出让人同意在2026年11月8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应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场地平整达到内部场地平整;周围基础设施达到外部五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

6、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0%。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受让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受让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三、风险提示

公司及创新中心将按要求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手续。有关后续建设创新研发基地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推进创新研发基地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具体投资金额、建设方案、资金来源等内容待形成完整方案后将依法履行董事会审议及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