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32 股票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松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2,592,203股,占公司总股本989,204,866股的27.5567%。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2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4,716,1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13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2,712,1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14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9,88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24%。

公司董事张国钧先生、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会议,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9,69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59%;反对2,178,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1%;弃权7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9,704,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6%;反对2,162,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2%;弃权7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2%。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72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7%;反对2,150,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0%;弃权7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1,853,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74%;反对2,150,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07%;弃权7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9%。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78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13%;反对2,091,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3%;弃权7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1,912,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52%;反对2,091,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28%;弃权7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755,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93%;反对2,113,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弃权7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1,879,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55%;反对2,113,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32%;弃权7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3%。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仙居仙曜贸易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235,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85%;反对2,247,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6%;弃权1,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1,35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646%;反对2,247,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79%;弃权1,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75%。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245,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54%;反对3,224,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9%;弃权1,1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50,36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560%;反对3,224,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31%;弃权1,1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09%。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张宇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63,567,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9%;反对3,23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6%;弃权1,1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0,34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28%;反对3,23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85%;弃权1,1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87%。

9、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关联股东张宇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63,564,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78%;反对3,239,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90%;弃权1,1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50,342,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075%;反对3,239,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01%;弃权1,1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24%。

10、审议通过了《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268,718,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88%;反对3,15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7%;弃权7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0,842,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98%;反对3,15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28%;弃权7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74%。

本次会议除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海燕律师、周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