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杨国强先生、独立董事李静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增补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于守富先生、谷正芬女士、顾柔坚先生、杨国强先生、李静女士5名董事组成,其中于守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1、杨国强先生(非独立董事)个人简历:
杨国强,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如皋服装厂工会干事、财务科总账助理会计、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分厂副厂长兼总账会计、服装中心副经理,如皋市机关党委秘书,如皋市市级机关团委副书记、工会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如皋市归侨侨眷联合会主席,南通市侨联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南通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如皋市市长热线专家组成员,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顾问。
杨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国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公示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李静女士(独立董事)个人简历:
李静,女,汉族,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化学专业理学博士。2005年10月至2008年10月美国普渡大学博士后,2010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李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公示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