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人被受理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临-027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人被受理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原“哈电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蓝风电”、“债务人”)债权人,获悉兴蓝风电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被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债权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兴蓝风电采购公司产品等形成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为733,384,514.60元,截至2026年5月底,公司对兴蓝风电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94,093,233.22元,公司将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具体金额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定,届时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6月9日
注册资本:435,424.0608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吉安路68号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及零部件的进口、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维修保养,风电场的建设、经营、风电系统服务及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进出口;机电制品和橡胶制品的进出口;能源技术咨询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2%,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湖南能投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于2024年3月19日与兴蓝风电签署了《哈电风能欠湘电股份货款还款计划》,其承诺五年内按期归还应付公司的款项,并为公司提供了《留置资产处置协议》及《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将兴蓝风电的资产及存货等留置给公司、将其对下游风电场客户的应收款项质押给公司,以作为还款计划的担保增信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集团”)与公司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协议约定湘电集团以其持有的湖南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27%股权,为兴蓝风电及其子公司应付公司的所有欠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2025年12月,湘电集团根据湖南省国资委要求,将新能源公司27%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4日,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原质押合同内容,与公司重新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2025年12月31日,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了新能源公司27%股权的质押登记),若债务人未按照约定还款计划清偿债务,公司有权立即行使质押权,以质押财产折价优先清偿债权。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主张债权,同时,积极做好与兴蓝风电及破产管理人的沟通,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避免或减少损失。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鉴于上述债权能否及时收回及收回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将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具体金额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定,届时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破产管理人通知,因破产重整程序复杂、流程较长,时间进度难以把握,该事项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准确预估。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减少损失。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