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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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6-03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13号)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公司”)向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365,383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76元,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29,9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95,579.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2,194,420.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7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续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在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北路支行(银行账号82010100003024812)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便于专户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