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得润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Meta System S.p.A.(以下简称“Meta”)进入意大利法律项下的Composition with creditors Proceedings(中译:债权人和解程序,简称“CP程序”)之后,公司已经失去对其控制权,Meta及其下属子公司整体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Meta的下属子公司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达”)、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美特”)提供的借款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为最大可能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就重庆美达、宜宾美特未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及违约金等暂合计人民币826,706,679.14元,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诉讼,案件一、案件二均已正式立案,其中案件一为公司诉重庆美达,公司请求判令重庆美达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62,775,515.46元;支付借款利息60,674,656.08元,支付违约金24,340,432.9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公司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案件二为公司诉重庆美达及宜宾美特,公司请求判令宜宾美特、重庆美达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63,448,000元;支付借款利息3,074,766元,支付违约金12,393,308.62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公司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2026年6月,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对案件一的《民事判决书》,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原告)诉讼请求不成立,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2025年6月18日、2026年6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5-047、2026-040)。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在收到案件一的《民事判决书》之后,对是否提起二审诉讼进行了充分论证分析,并结合律师专业意见,综合考虑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概率、即便胜诉后执行难度、公司上诉将产生的额外诉讼成本等因素,决定不再提起二审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一的一审判决已生效。
虽然公司本次放弃提起二审诉讼,但并不代表公司放弃对重庆美达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后续公司将通过商业谈判、适时提起新的诉讼等救济手段,尽力维护公司利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其所涉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案件二的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已对重庆美达、宜宾美特的借款及利息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已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考虑了潜在损失的影响,不会对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鉴于被告方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上述款项预计存在难以收回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