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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6-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融资额度及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并购和项目贷款融资额度,并为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5XY260603T0000650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源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源恒”或“授信申请人”)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125XY260603T000065)对应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内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费用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且公司对授信申请人的担保责任不超过授信申请人在招商银行敞口用信余额的51.50%,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60万元。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源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3023969799

3、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1日

4、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2幢2101室、2104室

5、法定代表人:王静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销售;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五金交电,百货,仪器仪表,建筑装潢材料,电脑软硬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科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持有南京源恒51.5099%股权,叶海燕女士持有南京源恒33.4913%股权,南京源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南京源恒14.9988%股权(叶海燕女士持有南京源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1%份额)。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履约能力:南京源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鉴于招商银行与南京源恒签订了编号为125XY260603T000065号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保证人同意出具担保书,对授信申请人的担保责任不超过授信申请人在招商银行敞口用信余额的51.50%,且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60万元。

1、保证范围

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6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保证方式

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责任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的到期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6年3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源恒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源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南京源恒的其他股东叶海燕女士为本次南京源恒向招商银行申请4,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60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5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叶海燕女士向招商银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及叶海燕女士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