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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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4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变芬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8,039,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9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9,706,0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33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88%。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指派王佳乐律师、余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