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6-054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转增方案。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4、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青六北路1590-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童建恩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2)。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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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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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方梦圆律师、郑佳展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和泰机电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