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建良。
7、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26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85人,代表股份1,271,631,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83,382,898股的51.2056%。其中: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243,687,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80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81人,代表股份27,943,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2%。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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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丽华律师和黄菊律师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