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日利率”“月费率”进行概念包装 五大协会统一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标准
禁用“日利率”“月费率”进行概念包装
五大协会统一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标准
◎记者 张琼斯
针对个人贷款市场息费披露模糊、营销话术误导、融资成本“看似低,实则高”等乱象,行业自律规范及时补短板,进一步细化操作规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中国小额贷款业协会9月18日公开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自律规范》(下称“规范”),明确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的规范性操作,推动个人贷款息费进一步阳光化、透明化。
今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下称“规定”),明确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下称“明示表”)。
明示表须注明贷款本金金额,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多家协会联合出台自律规范,核心考虑在于‘监管立框架,自律明细则’的分层治理逻辑。”天府立言金融研究院院长曾刚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监管文件明确了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的披露义务,但银行、信托、财务公司、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各类机构业务模式差异较大,息费结构、展示场景各不相同,监管文件难以覆盖所有操作细节。
在曾刚看来,规范的价值在于“补漏”和“统一”:一方面,针对具体业务场景给出具有操作性的执行标准,减少各机构自行理解导致的市场乱象;另一方面,通过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形成“软约束”与“硬监管”的互补。
记者注意到,规范通过多个配套示例,统一明示表制式,主要涵盖贷款本金金额、收取方式、年化水平、收取主体、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等要素信息。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告诉记者,规定中有三项内容非常关键:一是明确禁止使用“日利率”“月费率”来进行概念包装;二是压实贷款机构主体责任,即使通过互联网平台展业,责任仍压实给贷款机构;三是配套各类业务场景的标准化明示表示例,为全行业提供可直接复用的披露模板。
针对线上、线下业务,规范也进行了差异化安排:线上办理个人贷款,需通过单独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明示表,并设置原则上不低于10秒的强制阅读时间;线下现场办理,则要求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清晰、完整出示统一制式的明示表,由借款人阅读后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