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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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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树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应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硕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并未发行优先股。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因公司业务经营及发展的需要,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在董事会的投资额度权限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海以设立控股子公司或者以股份合作的方式设立控股子公司,以用于上海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事项暂无进展。

2、因公司业务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名称拟为深圳前海粤宏地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企业经营场所拟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合伙经营范围拟为:企业管理;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合伙期限拟为 30 年。上述合伙企业认缴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50万元。泓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50万元。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4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合作企业已经取得营业执照,正式名称为:深圳前海粤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报告期内,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总部的职能部门调整为14个,为1、经营管理中心,2、财务管理中心,3、营销中心、4、开发管理中心,5、工程管理中心,6、行政人事中心,7、法务合同中心,8、产品研发与成本控制中心,9、预结算中心,10、资金管理中心,11、审计监察中心,12、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心,13、企业投资与发展中心、14、番禺项目部。

4、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本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2016年3月29日,公司完成上述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工作。目前公司已向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4,597,776股,发行价格7.4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3,915,497.9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1,912,177.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3月28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查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307号)《验资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际大厦支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洞山支行,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证券也分别和上述5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人民币960,291,766.11元,用于募投项目“淮南天鹅湾(西)项目”及“淮南天鹅湾(中)项目”项目的建设;向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人民币264,964,999.62元,用于募投项目“海南白马天鹅湾”项目的建设;以上借款期限至2019年4月1日止,借款利率执行同期银行1-5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即年利率为4.75%,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淮南天鹅湾(西)项目”、“淮南天鹅湾(中)项目”及“海南白马天鹅湾项目”的建设及公司运营。

由于①截至2016年1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广州天鹅湾项目二期”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66,229,791.4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321号鉴证报告确认;②截止2016年3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未偿还原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垫付募投项目“淮南天鹅湾(西)项目”及“淮南天鹅湾(中)项目”的开发支出及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60,291,766.11元,该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323号确认;③截至2016年3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已为募投项目“海南白马天鹅湾项目” 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签署27,000.00万元《债权转让协议》,剩余未偿还本金24,400.00万元,该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322号确认。

因此,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广州天鹅湾项目二期”的资金人民币166,229,791.40元。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以向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借款的方式投入到募投项目“淮南天鹅湾(西)项目”及“淮南天鹅湾(中)项目”中,公司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淮南天鹅湾(西)项目”及“淮南天鹅湾(中)项目”的资金,即用于归还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原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淮南天鹅湾(西)项目”及“淮南天鹅湾(中)项目”垫付的款项人民币960,291,766.11元。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以向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借款的方式投入到募投项目“海南白马天鹅湾”中,公司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海南白马天鹅湾项目”的资金,即用于归还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的借款人民币24,400.00万元。

5、报告期内,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30,425,620.54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6、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洞山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962,029,766.11元人民币,已按规定全部用于置换公司预先投入项目开发的款项。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洞山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7、截至本报告日,因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并重新树立公司新的企业形象,公司将名称“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后,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的“粤泰”商标重合,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粤泰”的商标无偿赠送给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同时享有无偿使用“粤泰”商标的权利。同时公司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6年5月3日,公司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上述更名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简称于2016年5月12日变更为“粤泰股份”,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8、报告期内,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书面通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其公司名称由“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的注册登记工作已办理完毕,并领取了新的公司营业执照。控股股东除企业名称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上述事项未涉及控股股东的股权变动,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实际变化。

9、因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如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林木育种;林木育苗。

报告期内,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林木育种;林木育苗。

10、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程序,名称变更为“江门市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程序,名称变更为“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新豪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同时该公司类型由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金控”)与北京海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云南沿边跨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协议内容,粤泰金控与延边投资双方拟共同发起设立延边投资为普通合伙人的总规模在5000万美金至1亿美金的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合作基金的投向为东南亚地区的一路一带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缅甸、老挝等地区。延边投资担任合作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粤泰金控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或合法合规募集资金对合作基金进行出资(出资总额介于5000万美元到1亿美元之间),并由粤泰金控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完成5000万元美金至1亿美金额度的实缴。

同时,粤泰金控通过股权转让,受让由海林投资所持有延边投资的10%股权,转让价格按照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2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受让延边投资的10%股权已经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1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金控”)与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共同发起设立广粤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框架协议。按照框架协议内容,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粤泰金控合资设立嘉兴(或珠海横琴、或宁波)广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人民币,占管理公司51%股权;粤泰金控出资1470万元人民币,占管理公司49%股权;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注册资本根据管理公司章程规定由双方出资到位。截止报告期末,新设公司的工商手续尚在办理中。

13、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自然人张红、付恩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粤泰金控的其他各股东的原出资金额作价,收购除本公司持有以外的剩余粤泰金控股权,分别为:公司以150万元人民币收购粤泰控股所持有的粤泰金控15%股权并承担粤泰控股的后续出资金额7350万元,以150万元人民币收购自然人张红所持有的粤泰金控15%股权并承担张红的后续出资金额7350万元,以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自然人付恩平所持有的粤泰金控10%股权并承担付恩平的后续出资金额4900万元。上述股权收购的交易金额合计2亿元人民币,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人民币1.25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粤泰金控将成为本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全部享有粤泰金控的权益,并承担粤泰金控经营的全部风险。截止报告期末,粤泰金控股权变更的工商手续尚在办理中。

14、2000年,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东华西路、三角市、永安东街、东濠涌商住楼地块拆迁承包合同》,约定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以回迁面积和费用总包干形式承包涉案地块的拆迁安置补偿任务。后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按期完成拆迁任务,而广州市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拆迁工程款。2009年12月18日,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广州市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拆迁工程款2474.98万元。改案件一审驳回广州建筑置业公司全部诉请,建筑置业公司上诉后中级法院发回重审后仍判决驳回建筑置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不服判决结果,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中级法院于2016年9月19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树坪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6-104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16年10月27日下午15:00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经营架构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总部增设企业投资与发展中心。调整后公司总部的职能部门为14个,为1、经营管理中心,2、财务管理中心,3、营销中心、4、开发管理中心,5、工程管理中心,6、行政人事中心,7、法务合同中心,8、产品研发与成本控制中心,9、预结算中心,10、资金管理中心,11、审计监察中心,12、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心,13、企业投资与发展中心、14、番禺项目部。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6-105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6年第三季度公司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河南三门峡公司西区地块项目正在规划报建阶段;广州中山四路项目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江门兴南幼儿园地块正在规划报建阶段。

二、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广州益丰花园三期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面积为43687平方米;江门F组团的F2和F3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面积为24300平方米。

三、报告期公司房地产物业出租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393 公司简称:粤泰股份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