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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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购买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
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6-107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购买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

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12月30日,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绿地金融海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博大国际有限公司订立了股份购买协议,拟进一步购买后者持有的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162,000,000股股份,股份购买价为每股0.756港元减任何于股份购买协议日期后所宣派及派付而其记录日期为结束日期前之任何分派或股息之金额。不考虑日后分红派息调整因素,本次交易总金额为122,472,000港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股份购买须待若干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证监会裁定毋须就股份购买向绿地博大绿泽股东作出强制性全面要约)获达成后方才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绿地博大绿泽:指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码:1253),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吴正平先生:绿地博大绿泽之执行董事、行政总裁、主席及主要股东,并为肖莉女士之配偶。

肖莉女士:绿地博大绿泽之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及主要股东,并为吴正平先生之配偶。

博大国际:指博大国际有限公司,一间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为绿地博大绿泽之主要股东,并于本公告日期为吴正平先生及肖莉女士分别拥有86.92%及13.08%之公司。

绿泽东方:指绿泽东方国际有限公司,一间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为绿地博大绿泽之主要股东,并于本公告日期由肖莉女士拥有约48.3%股份。

绿地海外:指绿地金融海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16年12月30日,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绿地金融海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博大国际有限公司订立了股份购买协议,拟进一步购买后者持有的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162,000,000股股份(占绿地博大绿泽于本公告日期之已发行股本约4.90%),股份购买价为每股0.756港元减任何于股份购买协议日期后所宣派及派付而其记录日期为结束日期前之任何分派或股息之金额。不考虑日后分红派息调整因素,本次交易总金额为122,472,000港元。

于本次股份购买完成后,绿地海外于绿地博大绿泽的持股量将与博大国际相同,均为29.98%(不考虑其他股权变动因素)。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博大国际于2013年10月8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P.O.Box 173, Kingston Chambers,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博大国际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于本公告日期为吴正平先生及肖莉女士分别拥有86.92%及13.08%之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博大国际持有绿地博大绿泽1,153,321,041股股份,占其已发行股本约34.88%。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简介

绿地博大绿泽(股份代码:1253)于2013年10月22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P.O.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绿地博大绿泽为中国增长迅速的综合园林景观设计建设服务供应商,主要于中国各地进行大型都市园林景观项目,并为客户提供以项目为基础的园林景观设计建设一站式服务解决方案,包括设计与规划、微调设计、建设、种植及保养树苗。

2、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于本公告日期,绿地博大绿泽已发行总股本为3,306,616,000股,其中博大国际持有1,153,321,041股,占比34.88%;绿泽东方持有306,313,662股,占比9.26%;绿地海外持有829,321,041股,占比25.08%;其他公众股东持有1,017,660,256股,占比30.78%。

3、交易标的财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绿地博大绿泽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3.7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5亿元。2015年度,绿地博大绿泽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2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亿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绿地博大绿泽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5.7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0亿元。2016年1-6月,绿地博大绿泽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8亿元。

四、本次交易原因

2016年6月27日,绿地海外与博大国际订立了股份购买协议,拟购买后者持有的绿地博大绿泽753,561,041股股份(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披露的临2016-062公告);2016年8月15日,绿地海外与博大国际订立了股份购买补充协议,双方同意绿地海外向博大国际购买的绿地博大绿泽股份数目由753,561,041股股份减至591,561,041股股份(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披露的临2016-075公告)。于上述股份购买完成日期,绿地海外被推定为与持有绿地博大绿泽约4.90%股份之第三方一致行动。因此,于上述股份购买完成日期,绿地海外及该第三方持有绿地博大绿泽股权总计为29.98%。

于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期间,该第三方已向其他独立第三方(根据相关规定,其并非被推定为与绿地海外一致行动)出售其所持之全部股份(“出售事项”)。因此,为维持与出售事项前绿地海外及该第三方所持之总股权相同的股权比例,博大国际同意绿地海外按与前次交易相同之每股转让价格0.756港元向其进一步购买绿地博大绿泽162,000,000股股份(占绿地博大绿泽于本公告日期之已发行股本约4.90%)。本次股份购买完成后,绿地海外于绿地博大绿泽的持股量将与博大国际相同,均为29.98%(不考虑其他股权变动因素的影响)。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绿地博大绿泽的持股比例,为房地产业及大基建产业协同发展提供支撑。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大力推进资本运作的整体战略。

六、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购买须待若干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证监会裁定毋须就股份购买向绿地博大绿泽股东作出强制性全面要约)获达成后方才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6-108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李文先生提交的辞职函。因宁波汇盛聚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情况已发生变动,作为该企业提名的监事,李文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李文先生辞职自辞职函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公司监事会对李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