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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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16-015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3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冬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余方标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一、议案三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苏娇、李柯樊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16-016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6年12月3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冬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苏州科达特种视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议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科达特种视讯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增资后苏州科达特种视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制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三、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制度》

四、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