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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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重大
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8-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5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重大

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7月10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3,731,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6.89元/股调整为6.84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由2,141,666,095股调整为2,157,321,549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拟向明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者“明毅”)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地产”)9,133,667,644股普通股股份(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64.18%,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及可转换优先股合计股份总数的59.59%)。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8年3月31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人民币6.89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二、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3,731,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0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7月10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鉴于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原6.89元/股调整为6.84元/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 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息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交易价格为1,475,607.94万元,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由于发行价格调整,本次向交易对方明毅发行的股票数量由原2,141,666,095股调整为2,157,321,549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 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