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道夫惊世大案蹊跷之处很多。最离奇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证交会)居然与大盗失之交臂。证交会多次派员上门调查,但居然没有发现任何情况。对此,美国群情激奋,证交会也表示要彻查。拖了半年多之后,证交会内调查报告出来了,洋洋洒洒400多页,但并没有提及证交会工作人员中有谁失职。400多页说了不少,说了等于没说。中国与美国实在是两个很像的民族。许多时候表面上差别很大,但在深处却异曲同工。中国的法院判决书和其他法律文书大多短而又短,重结论、轻说理。而多数美国的判决书和法律文件冗长得很,分析的确不少,但经常也是避实就虚,该说的不说。
证交会的调查报告还有一个玄机,就是姗姗来迟。报告出来时,美国人兴奋点已经转移了。但也有人的兴奋点没有转移,起诉证交会的投资者便觉得调查报告有些意思。调查报告承认,“证交会的调查没有结果,麦道夫得以借此让其客户放心,他的业务没有问题。其效果是鼓励更多个人或实体在麦道夫处投资。”这句话还是说得比较客观,同时也给起诉证交会的投资者提供了炮弹。原告起诉的理由是,证交会监管不力,有过失责任。律师执笔撰写的诉状是这样说的,由于证交会的监管失败,“麦道夫得以继续并扩大其骗局,诱使越来越多的无辜投资者上当受骗。” 证交会内部的调查者倒不是知无不言,实在是即便他们不说,投资者和他们的律师也会说。证交会的过失昭然若揭,与其让别人说,还不如自己先说了好,反倒能够掌握些主动,可以尽量地轻描淡写,文过饰非。
有位老人家,在麦道夫诈骗案中损失近200万美元。老人咽不下这口气,去年12月起诉证交会。原告律师曾经在证交会工作过,可以说是反戈一击。不过,律师为客户打官司,那也是各为其主。就连联邦调查局和中央情报局出来的探员,也有本人作为原告起诉这两个单位的。但起诉证交会有过失的投资者很少。
但告政府难度大,告证交会难度也大。政府失职的时候多啦,不光证券监管部门失职,其他政府部门也失职。“9·11”事件时,美国安全部门未能事先侦破恐怖分子的阴谋,应该说是有责任的。但美国公民没有因此而向政府索赔的。即便他们告了,美国法院也会寻找种种理由不予受理。如果政府都要赔钱,哪里赔得过来?如果政府有过失便赔,不用多久,必定破产。还有,证交会的大、小官员还有可能撂挑子:你们不是说我们管得不好吗,那我们以后干脆不管。
不过,起诉证交会的投资者也不是出于公心。如果起诉麦道夫可以追回损失,投资者是不会来起诉证交会的。那岂不是舍近求远吗?但问题是麦道夫的钱财挥霍或转移,投资者无从追讨。安然就有900多个海外银行账户,麦道夫苦心经营了二十多年,有足够时间转移资产。美国资本市场一直有一种共识:资本市场的欺诈在所难免,美国资本市场的监管理念就是先紧后松。事先预防的可能很小。如果一开始就看紧了,那就没有变戏法的余地了,券商徒有屠龙之技,20%至30%的利润哪里来?所以证交会重在事后查处。但事后追索,追讨资产比较难。
即便证交会败诉赔钱,钱还是全体纳税人来出。得到好处的却是那些自愿跟随麦道夫的投资者。他们当初看重麦道夫给的高回报,便一头扎了进去。事后出了大麻烦,便四处找人给自己垫背。政府也成了他们的风险投资的保险公司。但从另一方面说,全体人民出钱也不无道理。错误是出在美国证交会和投资者身上,但根子却在全体美国人心中。美国很多人太贪财。不贪财的人也不敢奋起反抗。沉默就是默认。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