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1-02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挂牌交易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3.45%股权及债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确定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3.45%股权及债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8.2亿元。
二、交易标的公司情况
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18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为2900万元,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1幢。
三、挂牌交易情况
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于2011年7月6日发布了股权及债权转让信息公告,挂牌价为8.2亿元,挂牌截止时间为8月2日。
在上述股权挂牌期间,北京春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置地”)作为唯一意向受让方进场登记,并交纳保证金。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春光置地为此次股权转让的合规受让方。
2011年8月12日,公司与春光置地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受让方介绍
北京春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30日,注册号110105010789606,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燕红,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8号21层2102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家居装饰;房地产信息咨询。
春光置地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公司将合同项下转让标的股权及债权以人民币8.2亿元转让给春光置地。
(二)支付方式
春光置地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三)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及标的企业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企业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书》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四)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五)职工安置方案
标的企业不涉及职工安置,如有,由甲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和成本由甲方承担。
(六)生效条件
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京洋公司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增加公司本年利润约36122.92万元(税前)。股权转让获得的全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业的经营与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