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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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6-088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通过“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生银行-华鑫国际信托-08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本次减持后,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生银行-华鑫国际信托-08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37,6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承诺: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承诺。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5、公司将督促大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7、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