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6 年 11月28日(周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1月2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 年 11月 27日下午15:00 至2016 年11月 28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3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卫东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41,005,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40,408,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计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97,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邵斌律师、阚赢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关于购买ELNA股权及签署业务合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240,682,83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2,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905,1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322,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