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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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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2016-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6-097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于2016年12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经事后核查,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更正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更正前:

11、授权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具体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期数、发行期限、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担保方式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公司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和承销协议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

本议案属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11、授权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具体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期数、发行期限、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担保方式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公司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和承销协议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相应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除以上更正外,《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相关文件已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