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债权债务核销事项的问询函(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8证券简称:天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43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债权债务核销事项的问询函(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6日,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科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债权债务核销事项的问询函(二)》(上证公函【2016】23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二)》),要求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之前,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和补充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上交所(详见临2016-042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二)》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开展对《问询函(二)》中所涉问题的核实和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二)》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并需要监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发表意见,预计相关工作无法如期完成。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二)》的回复工作,经公司申请,现延期至2016年11月17日回复上交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4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债权债务核销事项的问询函(二)》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披露的“天科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债权债务核销事项的问询函(二)》的公告”(详见临2016-043公告)中,由于工作疏忽,原公告中延期日期出现失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为“经公司申请,现延期至2016年11月17日回复上交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现更正为“经公司申请,现延期至2016年12月17日回复上交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给予谅解。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