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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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下属南宁工厂技改项目进口设备
开立信用证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2016-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2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下属南宁工厂技改项目进口设备

开立信用证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15亿元,其中,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4,189.04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南宁工厂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的议案》,批准对公司下属南宁工厂进行年产30万立方米均质刨花板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069、070号公告)。

为执行上述董事会决议,根据技改项目的需要,公司拟进口刨花板生产设备一批,截至目前,已签订进口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约为2,146万欧元。根据上述合同规定,公司需以信用证方式结算部分货款。就本次贷款,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宁分行”或“该银行”)签订《进口信用证业务协议》,根据《进口信用证业务协议》的要求,公司需与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签署《保证金账户质押合同》为上述信用证开证提供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质押担保。

为保证本次技改项目平稳顺利地推进,公司综合考虑汇率变动及其他因素,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总计不超过6,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质押担保事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下属南宁工厂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开立信用证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为本次开立信用证办理总计不超过6,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质押担保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技改项目相关设备采购支付完成之日有效。上述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保证金账户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保证金质押担保

2、 担保期限:信用证有效期内

3、 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 是否有反担保: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签订《进口信用证业务协议》和《保证金账户质押合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平稳顺利地推进本次技改项目的开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在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开立信用证提供总计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质押担保合法可行,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平稳顺利地推进下属南宁工厂技术改造升级项目。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为公司下属南宁工厂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开立信用证提供质押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2%。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2.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1%,其中,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189.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3%(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西丰林林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公司下属南宁工厂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开立信用证提供质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3.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

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5.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