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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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土地
保证金到账的公告

2016-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公告编号:2016-103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土地

保证金到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2号)核准,并于2016年10月20日收到了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商反垄初审[2016]第290号)。

截至2016年12月13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股权过户交割已全部完成。坪山基地经营性资产所包括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以资产交割清单方式完成交割,关于未完成交割的土地无形资产,交易对方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将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当前“深房地字第6000617863号”的土地(坐落于坪山新区坑梓街道生物医药基地兰竹东路北侧)过户至现代制药名下,同时将向现代制药支付与该项土地评估值等值的7,525.92万元保证金,用于担保上述过户事项的完成。(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发布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完成情况公告》)

2016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该笔现金保证金7,525.92万元,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程序全部完成,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本次股份变动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20证券简称:现代制药公告编号:2016-104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北京西路1320号1号楼一楼西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斌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及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贾志丹先生代为主持。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长周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董事李智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刘存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董事章建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董事许定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董事邵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杨逢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监事杨文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魏冬松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李昊先生、副总经理崔昳昤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19,756,311股,回避表决。

2、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比例达到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立明、万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