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化肥分公司关停损失补偿
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16-046
债券代码:122200 债券简称:12晋兰花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化肥分公司关停损失补偿
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晋证监函2016[501]号《关于对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关停损失补偿相关事项的问询函》要求,现就本公司化肥分公司关停损失补偿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针对化肥分公司关停补偿事宜,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向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政府汇报了相关情况。目前初步补偿方案已取得晋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正在等待市政府批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推动化肥分公司关停补偿问题的尽快落实。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16-047
债券代码:122200 债券简称:12晋兰花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
焦煤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焦煤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本公司持有兰花焦煤公司80%的股权
●涉案的金额:约30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是,本案预计减少公司利润约3000万元;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焦煤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报告,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向兰花焦煤公司下发了(2015)临民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原告:成社教,系原山西蒲县沙坪子煤业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成世昌的继承人
委托代理人:山西近道律师事务所马琳律师
被告:山西兰花焦煤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山西盛福律师事务所邢雪峰律师、兰花焦煤公司总经理助理张晋元
诉讼机构名称: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山西省临汾市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成社教诉被告山西兰花焦煤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开庭审理,做出本案判决。
二、本次诉讼的事实及请求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焦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焦煤”)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有关政策要求,整合重组原山西蒲县沙坪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坪子煤业”)过程中,于2011年与沙坪子煤业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采矿权转让资源价款返还补偿协议》、《沙坪子煤矿前期投资补偿协议》、《资产转让补充协议》、等协议,上述协议交易价款总计8810.41万元。整合期间,兰花焦煤公司已履行了上述前三项协议,累计支付5838.13万元。因对《资产转让补充协议》发生争议,原告将兰花焦煤公司起诉至临汾市中院,请求临汾市中院判令兰花焦煤公司支付剩余款项约3,000万元,并赔偿因延迟支付收购价款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诉讼判决情况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兰花焦煤公司支付原告成社教未付款项2346.94万元及延期支付损失,负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所述诉讼事项预计减少公司本期利润约3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16-048
债券代码:122200 债券简称:12晋兰花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根据晋城市委组织部门人事任免决定,因年龄原因,公司总经理陈胜利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陈胜利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晓明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个人简历
李晓明,男,1970年1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供应科科长、纪检书记、经营副经理,2009年3月至今担任兰花科创唐安分公司经理。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