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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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6-091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十二个月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1日及2016年4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28日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于2016年12月29日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共赢3号理财产品

(二)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三)投资币种:人民币

(四)理财期限:81天

(五)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3.3%

(六)申购金额:3,000万元

(七)产品起息日:2016年12月29日

(八)产品到期日:2017年3月20日

(九)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十)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十一)产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

(2)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除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客户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5)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7)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

(8)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信息传递风险:工商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如客户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工商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的,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二、中信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91天理财产品

(二)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三)投资币种:人民币

(四)理财期限:91天

(五)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3.65%

(六)申购金额:3,000万元

(七)产品起息日:2016年12月30日

(八)产品到期日:2017年3月30日

(九)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十)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十一)产品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如果投资资产中的投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收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借款主体的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且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付款或其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则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9、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收益全部损失。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本理财产品由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二)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三)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险。

(四)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8,000万元(含本次6,000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