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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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培训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要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作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久”)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指派保荐代表人于2016年12月20日对苏州恒久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前,银河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要求苏州恒久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现场培训中,银河证券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同时对近期发生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例进行了分析。现场培训后,银河证券向苏州恒久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供自学。
二、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2、上市公司违规案例分析。
三、现场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苏州恒久上述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体系有了进一步系统和全面的认识,有助于苏州恒久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保荐代表人:
郭玉良 张 悦
保荐机构(盖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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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郭玉良 张 悦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盖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