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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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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方网力”等股票
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7-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6 年12月15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6 年12月20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6 年12月20日《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01月04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方网力”(代码:300367)、“新华锦”(代码:600735)、“华宇软件”(代码:300271)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