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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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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补充公告

2017-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7-00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与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东普科技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等五项议案。现按要求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一、关于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普”)补充说明。由于该公司为公开拍卖所得,2015年底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无法提供财务数据。2016年公司正式组建后,处于复产阶段。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44,529,011.83元,负债总额344,676,156.51万元。

二、与东普历史关联交易情况。2016年10月份公司氯碱装置停车之前,未与东普发生过关联交易。2016年11月份,东普参与了本公司10000吨32%液碱原料采购招标,包括东普在内的七家单位应标,其中东普报价最低。考虑到供应能力及维持供应渠道等问题,公司选择了东普在内的四家单位中标,由东普供应其中的3200吨。后因液碱原料价格上涨,且供应紧张,为确保生产稳定,公司选择了四家供应单位签订并执行长期供货协议,协议定价以供货单位的月度均价为基准加优惠确定。

东普距公司仅10公里,运费相对较低,汽车运输也较为便捷,特别对于液氯来说,由于其本身价格不高,运费占比大;东普液碱报价则依据公司其它长协单位同期加权均价加优惠确定。所以,东普氯碱报价具有明显优势。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公司在执行完上次招标采购协议后继续按一定比例从东普采购氯碱。

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26日,公司已从东普采购液碱8092吨,液氯3935吨,由于对方尚未开票结算,预计采购金额在800万元左右(不含税,其中液碱700万元,液氯100万元)。

三、关于交易定价公允性。公司与东普签订的历史供货协议定价均依据同期市场价格或招标价确定,公允且双方互利。与东普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则是公司日常生产的正常需要,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确保双方长期交易在合规的框架内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为招标价,没有招标价的参照同期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支付方式及结算周期等由具体合同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都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东普采购原料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东普为公司提供原料具有明显的地域优势,有利于公司生产的稳定和成本控制。其交易价格为公允的市场价格,符合公开、公平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