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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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0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于2017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平湖市曹桥金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按实补偿和政策性补偿合计8408万元。

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豁免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同意。本事项经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7。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0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平湖市曹桥金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公司”)代表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着“有利于曹桥街道造纸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景兴纸业企业发展壮大和做大做强,有利于老厂搬迁后的整个城市规划”的原则,拟签署《搬迁补偿协议》。本协议后续无需履行其他政府审批程序。

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4,500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由于2015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元,公司已向交易所申请豁免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同意。本事项经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事项概况

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金地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公司与金地公司经过友好协商,就公司老厂宗地编号为18-16-11-1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宗地上相关房产所有权搬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

二、协议主要内容

本着“有利于曹桥街道造纸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景兴纸业企业发展壮大和做大做强,有利于老厂搬迁后的整个城市规划”的原则,按照平湖市中意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书《平地估(2016)196号》、平湖市中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价报告《平湖中正房估(2016)3035号》,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评估价值:

土地评估价格:工业出让用地65,054.4平方米,评估价3,038.0405万元。

房屋建筑物评估价格:房屋建筑物面积评估价值为2,671.2046万元;房屋附属物及室外地上构筑物,以及房屋装修装饰评估价值为1,854.7118万元;评估总金额为4,525.9164万元。

2)搬迁补偿:

金地公司对公司的土地房产及附属物按评估价值按实补偿,计7,563.9569万元;

金地公司同时补偿公司划拨给公司使用的原横河黄板纸厂(东厂区)的土地计4,737.3平方米的使用权,作价计132.7391万元;

政策性补偿按平湖市人民政府《平政发(2016)80号》文件执行,合计711.304万元。

按实补偿和政策性补偿合计8,408.00万元。

3)补偿款项支付办法:

金地公司在以上所述的土地以商业用地拍卖成交且拍卖款付清之日起30日内支付总价人民币捌仟肆佰零捌万元(¥8,408.00万元)的搬迁补偿款。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7年1月31日,《搬迁补偿协议》包含公司资产对应的账面净值为2,230.92万元,其中:房产建筑物账面净值为2,087.67万元,土地账面净值为143.25万元。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该宗地块及宗地块上的房屋位于公司老厂区,已处于闲置状态,公司全部生产设备及产能均建于新厂区,实施搬迁不会影响公司的产能规模和生产经营。

2、对公司盈利情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全部完成后,预计产生的利润为4,500万元左右,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

由于金地公司将在土地以商业用地拍卖成交且收到款项后才会将搬迁补偿款支付给公司,搬迁补偿款项的收回时间存在不可预测性。本公司将在收到搬迁补偿款后及时进行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对业绩的影响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搬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