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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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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证券简称:蓝帆医疗公告编号:2017-013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37000512),发证时间:2016年12月15日,资格有效期:三年。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鉴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山东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6〕187号),公司列示于《山东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之内,因此,公司在核算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时,采用了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的15%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计算,并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

因此,证书的取得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的业绩产生影响,将会对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