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的公告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23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通知,其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回购延期的基本情况

2015年3月19日,单银木先生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9,918,19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7.21%)与海通证券办理了期限为12个月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购回日期为2016年3月18日,公司已于2015年3月20日披露了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公告编号:2015-013)。

因公司已于2015年6月完成了201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3股)的实施工作,故单银木先生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应的质押股份数由39,918,198股相应转增为51,893,657股。

2016年3月19日,单银木先生与海通证券办理了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业务,购回交易日延期一年,即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7年3月17日(详见公告:2016-020)。

2016年3月23日,单银木先生将上述质押给海通证券的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业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9,580,000股解除质押,故单银木先生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应的质押股份数由51,893,657股变更为42,313,657股。

因公司已于2016年6月完成了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3股)的实施工作,故单银木先生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应的质押股份数由42,313,657股相应转增为55,007,754股。

2017年3月17日,单银木先生与海通证券办理了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业务,购回交易日延期一年,即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8年3月16日。

截止目前,单银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61,495,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65%,其中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95,875,939股。

本次质押延期后,单银木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12,057,754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69,207,75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5.95%,占公司总股本的20.06%。

二、 控股股东股份的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本次股票质押的目的系为个人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根据单银木先生与海通证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时(即出现平仓风险时),单银木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部分偿还、提交现金等履约保障措施。

上述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