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03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或乙方”)与庐江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就在庐江经济开发区投资3GWH(约10亿AH)32131圆柱电池项目达成合作协议,并于2017年3月19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4,324.8669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缜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的股权。

2、庐江县人民政府

庐江地处皖中偏南而近江,西依大别山余脉,与桐城、舒城县毗连,北抵舒城、肥西县,东与巢湖市、无为县接壤,南以枞阳县为邻。庐江县是安徽省合肥市下辖县,是周瑜故里、温泉之乡、矿业大县、国家级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县。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在庐江经济开发区新建3GWH(约10亿AH)32131圆柱电池(电池能量密度达到160wh/kg)项目,总投资20亿元,规划用地约500亩。

2、项目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同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建设。其中一期项目计划新建1GWH电池项目,投资10亿元,规划用地面积277亩。新建项目计划于2017年6月份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力争2017年底前竣工投产。

3、甲方负责土地征收和用地范围内所有附着物拆迁工作,并与乙方办理交地手续,2017年5月底前,将乙方所需土地平整后交付乙方使用。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立项批准、环评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

4、乙方于2017年3月底前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新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三、投资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动力锂电池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了公司动力电池产业的战略布局,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充产品种类,巩固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市场领先地位,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2、投资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投资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2、甲乙双方需就本投资协议提及的合作事宜作进一步地研究和协商,具体投资事项将于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实施。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