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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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7—034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

月1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3:00 至2017年5月10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仁高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857.336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20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23,846.8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0.47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64.35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4%。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仁高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及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各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23,852.516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8%;反对:4.8201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23,852.516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8%;反对:4.8201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3、《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23,852.516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8%;反对:4.8201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23,852.516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8%;反对:4.8201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43,886,071.59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503,744.39 元。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实现了盈利,但母公司仍呈亏损状态,本期公司正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出资设立了并购基金,考虑到 2017 年公司对外投资、并购 可能产生资金需求,为保证上市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加公司股票流动性, 更好地为股东带来长远回报。董事会决议:公司2016 年度,以资本积每10股转增 8股,不进行现金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3,852.516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8%;反对:4.8201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64.35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4%。其中赞成:59.53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2.5102%;反对:4.8201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489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尽职、恪尽职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23,852.516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8%;反对:4.8201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7、《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3,852.516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8%;反对:4.8201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发生了变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23,852.516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8%;反对:4.8201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64.35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4%。其中赞成:59.53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2.5102%;反对:4.8201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489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傅坚政代表三位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工作。《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7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崔白、赵泽铭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龙管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以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龙管业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