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7-02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大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股东大会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5人,董事长卢纯、董事杨亚、李季泽、洪文浩、黄宁、周传根、赵燕、独立董事吕振勇、郑卫军、文秉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0人,监事会主席林初学、监事莫锦和、黄历新、王新、黄萍、姚金忠、王晓健、徐斌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 总经理张定明、副总经理陈国庆、董事会秘书李绍平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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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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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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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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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 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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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继红、李瑞青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