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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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补充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82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拟为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乐叶”)向银行申请的总敞口额度不超过16,5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拟为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隆基”)向银行申请的3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现将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1、浙江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银川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83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喜燕女士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办理质押、部分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李喜燕女士于2017年7月19日将其持有的5,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到期购回日为2018年7月19日,质押期限365天,质押股份数量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29%,质押融资将用于归还其配偶李振国先生前期质押融资到期本息,以上股份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李喜燕女士于2017年7月19日将原质押给国信证券的27,7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原质押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5年9月2日、2016年7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部分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业务:其中13,000,000股解除质押,解除质押股份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65%;其余14,780,000股延期购回,延期购回日为2018年8月31日,延期后质押期限自初始交易日(2015年8月31日)累计为1,096天,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74%,质押融资将用于归还其配偶李振国先生前期质押融资到期本息及个人资金周转。以上股份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手续已办理完毕。

李喜燕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以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李喜燕女士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持续关注李喜燕女士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喜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6,685,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此次股份质押、部分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后,李喜燕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4,860,000 股,质押数量其持股总数的23.30%,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