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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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601238-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072

H股代码:02238-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113009、191009-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5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51次会议于2017年8月7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严壮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严壮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任期为第四届董事会剩余期间。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新能源A18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A18项目的实施。项目总投资49,608万元,其中研发费用3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本公司统筹考虑。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新能源A12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A12项目的实施。项目总投资70,162万元,其中研发费用42,8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本公司统筹考虑。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智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收到广州市国资委拨付的专项用于支持“广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态产业园项目发展”的5亿元国家资本金,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无偿接受上述专项资金(含其前期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并专项用于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详细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庆洪、冯兴亚、袁仲荣、姚一鸣、吴松、陈茂善回避表决;经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严壮立,1969年2月出生,现任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摩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前曾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汽车集团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广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1986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社会科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获学士学位,2003年6月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

A股代码:601238-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073

H股代码:02238-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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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拟无偿接受广州市国资委拨付给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5亿元国家资本金(含其前期产生银行存款利息),专项用于广汽新能源项目建设。

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为0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汽工业集团)收到广州市国资委拨付的5亿元国家资本金,专项用于支持广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态产业园项目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乘用车)拟无偿接受上述专项资金(含其前期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并专项用于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为0元。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

注册资本:257134.4616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汽工业集团拟将收到的广州国资委拨付的5亿元人民币国家资本金(含其前期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按规定用途无偿提供给广汽乘用车作为广汽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广汽工业集团将5亿元人民币国家资本金(含其前期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无偿提供给广汽乘用车专项作为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财务成本的节约和加快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可持续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A股代码:601238-A 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074

H股代码:02238-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113009、191009-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17年8月7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书面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吉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吉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第四届监事会剩余期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陈建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建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第四届监事会剩余期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7日

附:候选人简历

吉力:1966年3月出生,现任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并兼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广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财务处副处长。1989年7月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7年12月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

陈建新:1973年7月出生,现任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并兼任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曾任广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市运输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

A股代码:601238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2017-075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3日

2、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7月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60.19%股份的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8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将以下6项相关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修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补选严壮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5)《关于补选吉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关于补选陈建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本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51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7月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8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 号广汽中心707 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3日

至2017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于2017 年7 月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49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公司网站披露;议案2至议案7已经公司于2017 年8月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51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公司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代码:601238-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076

H股代码:02238-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113009、191009-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机构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以及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经营层的职责和分工,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和效益,公司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的设置和构成进行了修订,董事会成员由15人变更为11名,不再设副董事长。

因此,公司于2017年8月7日收到冯兴亚董事、袁仲荣董事、姚一鸣董事、吴松董事及高符生监事的书面《辞职函》,冯兴亚董事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袁仲荣董事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姚一鸣董事、吴松董事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高符生监事因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冯兴亚董事、袁仲荣董事、姚一鸣董事、吴松董事除辞去上述职务外,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正常运作。

上述人员确认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也不存在需股东知悉的其他事宜。上述人员的《辞职函》自送达本公司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上述人员在董事会或监事会任职期间的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