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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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重大项目的公告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36证券简称:南威软件公告编号:2017-089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重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16日,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了“福州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公安界面购买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中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公安界面购买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福州市公安局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金额:81,650万元

(五)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视频图像大数据平台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建设、高清视频系统建设、“智慧福州”公益WiFi系统建设等。

(六)公示网址:

http://fz.fjzfcg.gov.cn/n/fzzfcg/article.do?noticeId=5470DD413CA340BF82E2852B30D6C003

(七)服务期限:5年

二、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视频图像大数据平台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建设、高清视频系统建设、“智慧福州”公益WiFi系统建设等内容。

项目以视频图像大数据支撑平台为中心,通过建设福州市电子政务外网(智网)视频专网骨干网络,租用运营商专线的方式建设前端视频数据传输线路,承载新建2.5万路高清监控点位视频图像采集和数据传输,升级福州公安局原有视频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平安城市”高清视频监控项目基础设施和网络条件,实现福州市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园区无线WiFi全覆盖,针对公安工作实战应用需要开展非结构化数据的结构化信息提取,提高城市总体安全服务水平与无线通信服务能力。

(二)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的建成将有利于福州市建设和优化视频监控系统及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视频图像信息深度应用机制,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拓展和深化视频图像信息在公安业务中的应用,最终实现以信息化助推社会管理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三)项目关键技术

本项目的前端建设,依托福州市电子政务外网进行扩建,搭建高清视频专网,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节点搭建城市无线覆盖网络,实现人、车、移动终端的全面感知与智能化分析。将城市感知网络、云计算服务中心、城市地理网格、城市物件等内容通过一体化的城市信息化软硬件支撑体系的建设,实现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领域的高起点、可持续和易管理,并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联动奠定基础。

本项目的后端建设,同步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大规模并行计算技术(MPP),结合视频智能化分析技术,建设基于云中心的视频图像大数据在线应用与离线分析平台。数据质量全面达到公安部所要求的完整、准确、鲜活;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进一步拓宽和充实;公安“大情报”系统等高端应用得到推广、公安信息资源综合利用的水平明显提高;促进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公安信息化应用格局形成,在应用信息化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及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上实现新的突破。

(四)项目服务费结算及支付

1、服务费结算方式

项目前端建设按每批2,500路监控(含800路公益WiFi)共10个批次,后端(配套的视频存储、网络等设施及视频图像大数据平台、福州市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建设及“智慧福州”公益WiFi统一认证平台建设)按1个批次,整个项目共分11个批次。每批次的服务费用为中标总额的1/11。要求后端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初验,前端两年内完成建设并整体终验。每批次(不含前端最后一批次)初步验收后开始起算服务期,前端最后一批次于项目整体终验合格后起算服务期,服务期五年。

(1)第一个服务年度服务费:每批次(不含最后一批次)初步验收通过后支付相应第一个服务年度服务费。第十一批次在项目终验完成后支付第一个服务年度服务费。

(2)后续服务年度年服务费:每批次单独起算服务期,单独计费付款,每年服务期满后结算当年费用。

2、服务费支付

服务期内,按照考核指标及运营维护服务评分办法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情况每月进行考评打分,按每个服务年度综合评分支付对应服务年度的服务费。服务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

三、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中标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智慧公安及智慧城市等主营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公安视频图像领域的深度应用及大数据分析处理的业务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无线城市业务的服务与运营能力,为公司打造一体化、集约化、科学化的公安智慧化技术和业务平台奠定坚实的基础。项目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和合同履行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