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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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拟转让控股权的公告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码:2017-06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拟转让控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6日收到大股东许金和提交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其计划于近期通过股份出让及表决权委托等方式转让其本人及许建成对众和股份的控股权,以清偿其本人及许建成的所有债务。

许金和、许建成系父子关系。目前许金和持有公司63,084,065股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9.93%,许建成持有公司 72,616,942股股份(均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其中质押39,686,673股,冻结72,616,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两人合计持有公司135,701,00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36%,为公司控股股东。若大股东转让控股权事项完成,则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

根据《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许建成目前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另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许建成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其所持股份在被公开谴责后三个月内不能转让。

目前,大股东正与公司意向重组方商洽整体重组(即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大股东控股权出让)的可行性,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申请司法协助对可转让股份进行协议转让,限售股份将进行表决权委托待限期售满后进行协议转让。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大股东控股权转让事项的受让方及转让方案等尚未确定、大股东股权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部分股权质押需协调质权人及减持时需要遵守相关减持规定,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大股东拟转让控股权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