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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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7-04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21号),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关注到,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张坚力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存在亲属关系,其与公司存在众多关联交易、且涉及金额较大等事项。对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如下事项并予以披露。

一、根据公司2015年11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7年7月1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与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为一致行动人。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分别持有深圳金信安和兴宁金顺安约51.33%和77%的股份,而张坚力持有兴宁众益福67.5%的股份。请公司补充披露:(1)深圳金信安、兴宁金顺安和兴宁众益福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依据;(2)张坚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3)考虑到兴宁众益福为张坚力控制的企业,张坚力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及其控制企业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公司2016年报披露,自2015 年起公司对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发放5亿元贷款,主要用于大顶矿业补充流动资金。此外,因公司持有大顶矿业19.9%的股权,公司将大顶矿业认定为关联方。而张坚力通过深圳市众益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益福)持有大顶矿业 67%股权。请公司补充披露:(1)认定大顶矿业为关联方的理由是否充分、关联关系的披露是否准确;(2)向大顶矿业提供委托贷款经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但自2012年以来,交易对方大顶矿业的股权结构已发生变化。请公司审慎评估相关贷款事项是否需重新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说明理由。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三、请公司结合上述对大顶矿业关联关系的判断,说明对其委托贷款是否构成资金占用。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四、媒体报道称,张坚力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且其控制的深圳众益福等企业与公司存在频繁的关联交易,请公司结合媒体报道:(1)审慎梳理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及具体的关联关系;(2)补充披露近两年关联交易情况,包括具体事项、金额、及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等。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五、请公司针对报道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的不符之处,做相应澄清和披露。

请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前,就上述事项核实结果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针对媒体报道中提到的关于“张坚力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的关系”等内容,经公司核实,现就相关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的妻子为廖银娇女士,廖银娇女士非张坚力先生的姐姐,张坚力先生与张伟标先生不存在亲属关系。

2、张坚力先生非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的舅舅,张坚力先生与张文东先生不存在亲属关系。

3、张坚力先生的妻子为赖伟娟女士,张云龙先生、张师师女士为张坚力先生的子女,赖伟娟女士、张云龙先生、张师师女士与张伟标先生不存在亲属关系。

针对上述《问询函》及媒体报道的其他相关内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核查,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