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8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2017年9月25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15:00至2017年9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9人,代表股份176,939,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55%。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76,681,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40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25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49%。

(3)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2,783,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权转让方回购公司所持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731,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26%;反对2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表决结果:同意2,576,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2.5388%;反对2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与股权回购方签署股权回购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股权回购相关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731,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26%;反对2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表决结果:同意2,576,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2.5388%;反对2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恒力盛泰股权转让方终止执行业绩承诺及业绩承诺补偿等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731,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26%;反对2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表决结果:同意2,576,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2.5388%;反对2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731,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26%;反对2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表决结果:同意2,576,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2.5388%;反对2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三分之二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杨波、王宏恩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8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厉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厉楠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厉楠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厉楠先生的辞职自书面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尽快开展补选工作、补选新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厉楠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