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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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7-04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陈震山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3人,董事Ian Park(严博)、王家华、章小华、郑斌、刘峰、王洪卫、范卿午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4人,监事吕汉泉、顾卫平、孙立新、孙枫、陈显明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国民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拟发行双创专项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赵鹰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赵鹰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廉熙、金臻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杭州银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