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17-077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15日,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获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顺航”)持有公司股票181,015,974股,持股比例17.89%于2017年11月14日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高院”)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5)。
2017年12月4日,公司接到天津顺航书面告知函。函件称,天津顺航接到天津高院(2017)津民初102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就与被告天津顺航及被告广东文华福瑞投资有限公司因置出资产承诺未及时履行导致的纠纷提起诉讼,并向天津高院申请财产保全。天津高院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两被告名下价值281,375,921.21元的财产,具体冻结了天津顺航持有的公司181,015,97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7.89%)。
截至公告披露日,天津顺航持有本公司181,015,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9%,累计质押180,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88%,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75%;累计司法冻结181,015,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00%。
上述天津顺航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