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7-05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053号),需要公司及保荐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