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7-06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745,43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2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314号文同意,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8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87,5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16,68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42名股东,分别为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唯瀚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梁庭波、 赵炳忠、 杨升山、吕希茂、张星、王在安、魏克昌、杨智强、刘伟、黄晓光、陈英、傅道芳、葛纲、詹有国、陈世明、张巨锋、梁凤娟、于丽、郝峰、丁明宝、李其志、宋明信、刘杰、刘培海、南振琴、夏令波、张明扬、崔琳、郑云仁、杜梅、颜丙顺、徐伟、罗济宝、李春杰、戈日江、周丽、孟凡霞、冷海霞。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限售股数量为33,745,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8%,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将于2017年12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16,6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7,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9,180,000股。

2017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58,340,000股。2017年7月11日,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16,680,000股增至175,02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1,2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770,000股。相关股东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数量同比例增加,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42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前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星、梁庭波、刘杰、张明扬、张巨锋承诺: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承诺:在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的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全部减持完毕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42名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汇金通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汇金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的承诺;汇金通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745,43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单位:股)

注1:公司董事张星、监事会主席刘杰、职工代表监事张明扬、副总经理张巨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梁庭波在股份解除限售后仍需履行在其任职期间的相关承诺: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总数的50%。

注2: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