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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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2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7千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7千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3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17-010《宏昌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为满足建厂资金需求,拟向交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等值人民币6千万元整,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经珠海宏昌与交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协商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由6千万元提高至7千万元(即原6千万元额度不执行),公司拟为上述等值人民币7千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018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为珠海宏昌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珠海宏昌成立于2008年9月8日,注册资本4,348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林瑞荣,注册地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七路1916号,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电子级环氧树脂)。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珠海宏昌总资产为50,123.28万元,净资产23,355.97万元,2016年度珠海宏昌实现营业收入415.85万元,净利润91.58万元。

公司持股珠海宏昌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和交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向贷款人取得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等值人民币7千万元整。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公司就上述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具有实质控制权,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基于珠海宏昌建厂资金需求,为保证资金周转,公司同意为该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的事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7千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