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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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10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9日,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Engineering and IP Advanced Technologies Ltd.(以下简称“EIPAT”)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EIPAT拟向大基金转让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1,677,7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2%,转让价格为每股31.38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方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0)、《晶方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EIPAT)》、《晶方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基金)》以及2018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方科技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EIPAT)〉的更正公告》(临2018-001)、《晶方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EIPAT修订稿)》。

2018年3月16日,公司收到EIPAT和大基金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本次股份登记完成后,EIPAT持有公司33,890,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6%;大基金持有公司21,677,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治理结构状况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出让方EIPAT、受让方大基金均签署了《承诺函》,双方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要求;出让方减持后不再具有第一大股东身份的,双方承诺在6个月内共同遵守任意连续90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规定,即双方共享该1%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出让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特定股份,双方承诺在6个月内共同遵守任意连续90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规定,即双方共享该1%的减持额度。受让方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或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遵守《细则》关于大股东减持、董监高减持的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